题目
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
A.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
B.abstract 类中不建议有private的成员
C.abstract 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或接口中
D.static方法中能直接处理非static的属性
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
A.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
B.abstract 类中不建议有private的成员
C.abstract 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或接口中
D.static方法中能直接处理非static的属性
B也错了,抽象类中也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
不管是静态方法还是静态成员,都是类级别存在的,也就是说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,优先于对象的存在,而非静态成员和方法是对象级别的存在,所以在静态方法中调用非静态的成员或方法(此时还不存在对象),是不可能的,但是反过来是可以的:非静态中调用静态。于是也就有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和super关键字。